助聽器補助
助聽器補助申請,享響助聽器助您輕鬆辦理!
誰能申請助聽器補助?
  1. 設籍並居住國內:申請時設籍於申請所在地,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2.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持有戶籍所在地核發的身心障礙證明者。
  3. 符合輔具補助基準:經評估符合輔具補助基準表規定的補助對象。
如何進行評估?
  • 您需要取得專業的輔具評估報告書:
  • 由聽力師出具輔具評估報告書(編號9)。
  • 或由政府設置/委託的輔具服務單位之*輔具評估人員*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編號9)。

小提醒:享響助聽器可協助您預約到指定醫院或單位進行聽力師評估,讓流程更順暢!

聽力損失認定標準 (專業補充):
聽力損失認定基準為氣導聽力檢查頻率500Hz、1,000Hz、2,000Hz及4,000Hz之平均閾值。
補助流程,簡單三步驟!
Step1.
申請補助核定公文:
帶著您的身心障礙證明,到指定醫院經聽力師出具輔具評估報告書(編號9)。備齊應備文件,向您的戶籍所在地社會局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清單:
  • 申請書
  • 身分證
  • 印章
  • 身心障礙證明
  • 輔具評估報告書(編號9)
  • 中/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 委託他人辦理:須檢附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Step2.
購買助聽器輔具:
待您的補助申請審核通過並收到核定公文後,即可至享響助聽器全國門市驗配及選購最適合您的助聽器!(請注意:需於核定公文日起6個月內購買完成。)

【重要規範提醒】
  • 最低使用年限限制:同側助聽器在最低使用年限內僅能擇一申請。
單/雙耳補助單位:
  • 【助聽器-簡易型、中階型、進階型】補助單位為1只設備(單耳)。
  • 【助聽器-雙對側傳聲型】補助單位為1組設備,視為雙耳補助。
  • 雙耳聽力損失經評估符合補助2只設備者,得同時或分別申請,均共計為補助1項次。
人工電子耳限制:已裝置人工電子耳之該耳不得申請。
簡易型再申請:再度申請【助聽器-簡易型】不需評估。
Step3.
申請助聽器補助款:
購買後,備齊核銷所需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補助款撥付。應備文件清單:
  • 輔具補助核銷請款書
  • 審核通過核定公文
  • 輔具評估報告書(編號25)
  • 核定公文日起6個月內購買之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
  • 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影本 (保固書正本由申請人留存)

保固書應載明:產品規格(含輔具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內容)、型號、序號、保固年限及起迄日期(含年、月、日)、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服務電話,並應提供有效日期內中央主管機關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及其他必要資訊。
  • 存款簿封面影本
  • 印章
  • 委託他人辦理:須檢附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效益驗證報告】
申請【助聽器-中階型、進階型、雙對側傳聲型】補助者,應於助聽器配戴屆滿1個月後至3個月內,由符合評估規定之專業人員出具效益驗證報告【輔具評估報告書(編號25)】始予補助。
新制上路!
輔具補助新制已於民國112年1月1日正式上路!



享響專業聽力中心 提醒您:
補助政策可能隨時調整,詳細規範請依政府公告為準。我們樂意協助您了解並申辦相關補助,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